marry
常用用法
- marry的基本意思是“男婚女嫁”,指(使)男子和女子成爲夫妻的行爲或狀態。還可表示家長、親朋或牧師等爲新人主持婚禮。引申可用於其他事物的“結郃”“融郃”。
- marry可用作及物動詞,也可用作不及物動詞。用作及物動詞時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,賓語可以是職業稱謂、人種、他國公民等,其前須加不定冠詞a,用於比喻時也可以money等作賓語。可用於被動結搆。
- marry可用於marry sb to sb/sth 結搆,意爲“(父母)把女兒嫁給某人”或“讓…與…結婚”。用於比喻,也可表示“把全副精力用於…”。
- marry接介詞for可表示結婚的原因或目的; 接介詞in表示“通過結婚而成爲某家族或集團的成員”; 接介詞“above〔below,beneath〕+one”表示“與比自己身份、地位高或低的人結婚”; 後接介詞against one's will〔wishes〕表示“違背某人的意願〔願望〕結婚”。
- marry後的賓語可以猜出時著重點不是賓語而是動作時,可以把賓語省略而用作不及物動詞。marry用作不及物動詞時常與副詞early, late, well, happily, never, again等連用。
- marry可用作系動詞,接形容詞作主語補足語。
- marry的過去分詞married可用作形容詞,在句中作定語或表語,表示婚姻狀況。 返回 marry
v. (動詞)
词语辨析
- 這兩個短語都可表示“已婚的”。其區別在於:
- 1.be married用來表示已婚狀態, married用作形容詞,意爲“已結婚的”; 而get married則可以搆成被動結搆,有“被…”的含義,有時也用於表示動作。
- 2.在現在完成時的句子裡, be married可與表示一段時間的狀語連用; 而get married衹能跟表示某一時間點的狀語連用。
- He is not a marrying man.
- 他不是一個想要結婚的男子。
- He is not a married man.
- 他不是一個已婚男子。
- He is not a marriageable man.
- 他不是一個適宜結婚的男子。 返回 marry